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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每一种“看见”

我们生而为人,归根结底,也不过只是一个视点,是一次又一次“看见”的串联。虽然,世界的客观存在的确是确定的,但是随着个人主观视角的改变,原本客观的存在,也有可能在一个人的认识之中折射出千差万别的感受。因此,我们也可以这样认为:这世界上,从来就不存在什么完全彻底的客观现实。

毕竟,一切的客观事物都不能缺乏人类的主观视点作为获取认识与感觉的方式。换言之,每一种现实的事物,从进入各色各异的个体意识的那一刻起,就具备了成千上百种各色各异的主观性认识。

正所谓“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只要这个世界上依旧存在着纷繁复杂的视点,存在着性格迥异的个体。那么,在客观性真理之外,就必然会存在着多元且丰富的主观性认识,这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尊重每一种“看见”

每一个人,每一天,都在用自己的双眼去看见、去观察、去发现。而基于这些不同的视角,便必然会生出对于世界同人生不同且迥异的认识。问题在于,我们应当对这种“看见”,以及基于这个“看见”诞生出的主观性的认识,抱有一种怎样的态度。

究竟是应当一昧地强调自身的认识,而打压他人的认识?抑或者是凭借强力宣布某一种主观性认识为客观真理,而强迫其他所有人认同?

在我看来,这样的行为与认识无疑是绝对荒唐且自私的。我们不能因为自己基于“看见”所诞生出的认知,便否认其他一切与此相悖的认知,甚至以普世真理为名去剥夺他人“看见”的权利。

M国与苏联这两个超级大国,曾经试图将自己的认识方式、意识形态与价值观,强加到每一个它们的政治影响力可以波及到的国家同地区,仿佛这个世界上只允许存在只此一种的真理与事实一般。

可历史的教训却告诉我们:任何企图将自身价值认知强加于外部世界的行为,都是错误且荒谬的。这种看似伟大且高尚的“普及真理”的行为,其实只是在自私地将自己的理想、看法与观点强加于人。这样的行为,不论是在国家,还是在个人,都是极端卑鄙、粗鲁且不可接受的。

这些看似高尚的“真理的普及者”,你们难道就没有扪心自问的时刻?你们难道不会去问问自己?为什么,这个世界上只有你们的认识才配被称为真理?凭什么,其他人的一切观点与看法都要被视作混乱与谬误?难道,就因为你们比其他所有人更是人?更明了真理?

有时,一位伟大的哲人皓首穷经、深思熟虑了整整一生的光阴,临死之日,却依旧满心谨慎,不敢妄言自己获得了真理。我实在不理解,究竟是谁赋予了这些真理的卫道士们如此充盈的自信,让它们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宣扬自己才是唯一的正确、唯一的真理?

我想,对此咄咄怪事,除了自私、自大与无知之外,实在找不出其他任何符合理性与逻辑的解释。

在我的观点里,我们不仅要用自己的眼光去看见这个世界,同时,更应当去尊重他人去看见、去感悟、去认识这个世界的权利。我们不能因为自己能够飞翔,就希望折断这世上所有其他的翅膀。自私与自大也该有个限度,尊重、开放与多元才是通向美好未来的唯一途径。(文/名为沙丁鱼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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